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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13051501222

关于举办新党建《条例》下党管人才、员工优化管理“从入职到离职

【开课时间】2020年09月18日-2020年09月23日
【培训师资】韩智力、金英杰等
【课程费用】¥2,400 
【培训地区】广东 - 广州
【人 气 度】342次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温馨提示:课件下载建议您使用QQ、360、百度或IE浏览器,如果下载错误建议切换浏览器模式,下载问题也可以加管理员QQ:2313655587或微信号:13051501222 直接发送给您。

课程内容

关于举办新党建《条例》下党管人才、员工优化管理“从入职到离职全过程118个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案例剖析及实战应对策略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2020年,企业原有的劳动用工管理观念和模式将遭受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2019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推出了全国统一的六个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的文本出现了哪些方面的变化?给企业释放了哪些信号?

2019年7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建议给出了怎样的答复?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人社提字〔2019〕6号文明确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经济补偿标准确实高于美、日等国的法定标准,全国政协委员关于降低离职经济补偿标准的提案现阶段是否可行?能否为企业减负?

酝酿已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五》在2020年能否顺利落地?能否破解劳动争议“同案不同判”的困局?

2020年企业的用工环境也将发生巨大的改变。2019年初喧嚣一时的“996”把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58同城等众多企业拉入了舆论的漩涡,并入选2019年十大流行语。996工作制到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奋进者申请书”、“奋斗者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019年临近年底,沸沸扬扬的华为“251”事件又被媒体推上了热搜,给企业带来了哪些教训和警示?    

这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这些改变将对后续的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企业又该做好哪些准备和措施来防范政策“交接”所带来的风险?为此,中心特别策划推出“新法下员工优化管理从入职到离职全过程118个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案例剖析及实战应对策略高级研讨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附件1、培训安排

附件2报名回执

 

附件1

一、培训内容

(一)招聘管理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招聘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招聘广告如何避免就业歧视?

3入职时应当审查员工哪些材料?

4招聘内容如何与试用期录用条件挂钩?

5《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劳动者议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6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后能否反悔不予录用?

7就业协议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8劳动合同与offer不一致该以哪个为准?

9在应聘过程中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是否必然构成欺诈?

10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时,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劳动关系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停薪留职下岗内退人员与新单位成劳动关系吗?

2在校大学生能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吗?

3招用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属于劳动关系吗?

4挂靠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成劳动关系吗?

5劳动者能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6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7企业违法发包工程与承包方雇佣的雇工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8销售代理人员与被代理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9电信公司和业务代办员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

10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后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2连续签订两次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未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4用人单位拒绝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金?

5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再次到期后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支持?

6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续延导致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0年的,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7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的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反悔如何处理?

8连续多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个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能否终止?

9劳动者能否要求仲裁委或法院判决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10哪些可视为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情形?

(四)两倍工资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首次用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是否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未订立新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是否有一个月的宽限期?

3超过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还能否主张一年后的二倍工资?

4法定代表人、高管、人事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未签劳动合同是否支持二倍工资?

5补签、倒签劳动合同后,是否还支持二倍工资?

6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7二倍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加班费、提成、年终奖等?

8二倍工资是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9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支付二倍工资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0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时原劳动合同未到期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不要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

(五)试用期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试用期是否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期之首?

2试用期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有什么后果?

3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吗?

4未达到法定试用期最高限,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5能否以劳动者试用期表现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

6能否设置试用期出勤率作为录用条件?

7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同时进入医疗期如何处理?

8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精神病,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9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10司法实践中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参考依据有哪些?

(六)医疗期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2医疗期的长短如何计算?

3医疗期是否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医疗期的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5医疗期满后仍要请假公司不批,公司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6特殊疾病医疗期最少24个月吗?

7医疗期满后解除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8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满终止的,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9医疗期满后解除是否需给劳动者作劳动能力鉴定?

10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有什么操作技巧?

(七)加班费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未经领导批准的加班是否有效?

2有劳动者申请就可以超时加班吗?

3单位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其他活动是否属于加班?

4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能否要求加班费?

5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

6综合计算工时制中,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有加班费?

7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可以约定?

8工作日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加能否补休不支付加班费?

9计算加班费中21.75天和20.83天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10劳动者索要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八)调岗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双方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否调岗?

2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用人单位可否调岗?

3双方没有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否调岗?

4用人单位在调岗的同时能否调整工资?

5双方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用人单位能否调岗?

6虽然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是全国,但是用人单位有特别提示,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岗?

7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仲裁和法院的合理性审查都包括哪些方面?

8劳动者按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实际履行,能否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变更无效?

(九)女职工“三期”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女职工入职时隐孕是否可以解雇?

2“三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呢?

3在孕期内公司能安排加班吗?

4三八妇女节公司安排了工作,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5“三期”内不胜任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6公司能否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雇“三期”女工?

7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吗?

8女职工请假去整容,整容期间可以享受病假医疗期吗?

9休了产假后,还可以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吗?

10女职工在辞职后,是否能以怀孕为由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十)解除终止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解雇书上没写明理由是否违法解除?

2如何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3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有效吗?

4约定员工离职不提前30天通知要赔一个月工资有效吗?

5员工“被迫辞职”是否也需通知公司?

6员工先因个人原因辞职,事后能否以“被迫辞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7劳动者辞职时未说明理由,后又以被迫辞职要经济补偿金会获得支持吗?

8“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9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部门撤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0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十一)经济补偿金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经济补偿是否应当分段计算?

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是按照实得工资、约定工资还是应得工资计算?
4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都包括哪些项目?

5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6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能否反悔并要求经济补偿?

7企业可以直接从经济补偿里扣除员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吗?

8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到期终止,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金?

9经济补偿标准达成协议后,约定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有效吗?

10经济补偿能否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费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兼得?

(十二)离职附随义务争议风险防范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未给员工开离职证明会有什么后果?

2劳动者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开具离职证明?

3离职证明应该怎么写?

4离职证明中工作年限能否多写?

5员工离职时工资要在多少天内支付?

6员工未办交接手续公司能否拒付或延期支付工资?

7如何保证离职协议的效力?

8离职协议中约定“不得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有效吗?

9没有双方协议,仅在离职交接单上让劳动者单方承诺“无任何劳动争议”有效吗?

10签订离职协议后,劳动者能否以存在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为由要求撤销?

主讲专家(讲课专家以实际到场为准)

韩智力:人社部事业管理司副司长, 著名劳动法专家;

金英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著名劳动法专家;

  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心客座讲师/专家/专家委员会委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注册薪酬管理师;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高级)会计从业资格; 薪税师;高级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风控管理工作经验近20年;主持政府就业择业辅导公益项目。具有管理实操心得;曾主持上海大型国企股份(上市公司)人力风控管理工作;

韩  佳: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首席顾问,“企业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与优化在线互动系统”创始人、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人力资源高级顾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中国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讲师、中国员工关系管理师培训讲师、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培训讲师、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京雷博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延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心劳动争议首席律师。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国际劳工部等部门,《职业病防治法》早期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先后参与《就业促进法》、三方协商机制、集体合同等调研及草案修改方面的工作。曾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并担任法律顾问。

三、培训对象

(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人力副总及相关人员。(二)各有关企事

业单位人力资源部(处)、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人事部(处)、劳资部(处)、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处)、企业法律顾问、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三)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专业人士。(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和地点 (每期培训班第一天为全天报到日期)

2020年5月22日-27日           南京市

2020年5月27日-6月2日        成都市

2020年6月17日-22日           贵阳市

2020年6月24日-29日           昆明市

2020年7月17日-22日           南宁市

2020年7月22日-27日           桂林市

2020年8月12日-18日           乌鲁木齐市

2020年8月19日-24日           杭州市

2020年8月21日-26日           南昌市

2020年9月18日-23日           广州市

2020年9月25日-30日           深圳市

2020年10月20日-25日          福州市

2020年10月30日-11月4日      厦门市

2020年11月11日-16日          海口市

2020年11月18日-23日          贵阳市

2020年11月25日-30日          哈尔滨市

2020年12月11日-16日          昆明市

2020年12月18日-12月23日     成都市

2020年12月25日-28日          北京市

五、会务费用及联系方式

A:2400元/人(费用包含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专家费等);统一开具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4980元/人(费用包含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专家费、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参训单位请务必于每期班开课前2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单位。学员可通过qq、微信及电子邮件报名。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会务组在收到报名表后告知您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等事项。

联系方式: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传真:010-62885218
联 系 人:潘洪利 13051501222
电子邮箱:phL568@163.com
网 址:www.zqL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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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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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您希望我们通过哪种方式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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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到您的报名表后,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络,如您一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我们的任何通知,请及时电话与我们联系确认,谢谢!
3、请问您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解决您工作中的哪些问题和困难?或是您还有其它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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