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录:人力资源 | 招聘面试 | 档案管理 | 绩效薪酬培训 | 合同保险法 | 中高层管理培训 | 党务工会课程 | 行政秘书 | 生产管理 | 工时管理 | TPM设备管理 | 安全-环境-健康 | 班组长 | 销售、营销 | 客户服务 | 微信抖音运营 | 店长培训班 | 电子商务 | 预算成本培训 | 内部控制审计、纪检监察 | 财税管理培训 | 投融资管理 | 产品管理 | 项目管理 | 招投标培训 | 仓储管理 | 采购物流 | 商务礼仪 | 企业流程管理 | 战略管理 | 商业模式 | 监事会 | 董事会 | 国外考察 | 危机管理 | 企业考察、企业文化、新闻 | 质量品质 | 品牌管理 | 培训师 | 团队管理 | 领导力培训 | 执行力培训 | 沟通、演讲 | 办公技能 | 综合管理 | 股权激励 | 建筑工程 | 清华北大 | 跟单员 | 职业素养 | 谈判技巧 | 内审员 | 国际贸易 | 沙盘模拟 | 国学养生 | 电子电路课程 | 公文写作技巧 | 研发知识产权 | 固定资产 | 账款回收管理 | 职业资格 | 服装行业 | 情绪管理 | 心理学 | 经销商管理 | 经营与运营管理 | 从技术走向管理 | 酒店管理 | 九型人格 | 网络信息、软件工程、大数据 | 医院管理培训 | 燃气企业课程 | 各大院校学生复习资料 | 其它课程 |
基本信息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13051501222
【开课时间】2018年04月26日-2018年04月28日
【培训师资】邹杨
【课程费用】¥3,600
【培训地区】浙江 - 杭州
【人 气 度】318次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课程内容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养老、工伤、医
疗等社会保险工作改革与发展》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十九大确立的从2020到本世纪中叶两步走战略及对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部署,清晰地勾勒出了社会保障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与方向就是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按照十九大报告“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及构建更加公平、平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为更好理解十九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方略,全面领会十九大对于我国社会保险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义和精神实质,全面推进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与改革,特举办本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改革与发展》高级研讨会,请各单位收到通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十九大关于推进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精神解读
1、十九大报告关于民生保障体系的规划有那些新规定?
2、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方略?
3、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包括那些具体内容?
4、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主要矛盾的判断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指导意义体现在那些方面?
5、十九大报告中对社会保障理论体系的完善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6、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7、十九大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8、十九大后养老保险制度出现那些重大调整?
9、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
10、十九大对医保改革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怎样要求?
11、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2、如何理解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第二部分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及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1、企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可否自主选择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企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如何转移?单位缴费的统筹基金如何计算?如何转移?
3、劳动者在多个地区流动就业并参保缴费,当他们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应当在哪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怎样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5、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有什么保障措施?
6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是否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7、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手续,是在转出地还是在转入地申请办理?
8、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9、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0、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11、参保人员已经领取了多重养老保险待遇,该如何处理?
12、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如何确定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3、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谁负责清退?清退重复缴费的具体程序有那些?
14、如何处理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15、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那些具体规定?
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批复解读。
第三部分 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及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1、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单位因公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2、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么处理?受伤职工能否得到双重赔偿?法律对此有何最新规定?
3、双重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指派、借调、转包和挂靠等发生工伤由谁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对此有何最新规定?
4、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怎样计算和领取相关待遇?
5、如何理解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6、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的,那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 如何理解 “上下班途中”? 那些情形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8、如何理解发生工伤的“48小时”的起算时间?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9、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等费用的期间如何计算?
10、怎样确定工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旧伤复发?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应对小工伤却要求大休养的职工?
11、怎样核定因工死亡职工所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资格?实践中在支付抚恤金时应注意那些问题才能避免单位和家属发生纠纷?
1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作出几次劳动能力鉴定?以那次为准?单位或工伤职工提出鉴定异议的程序有那些?
13、如何理解 “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1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怎样领取?
15、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16、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怎样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司法实践中要注意那些细节和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17.如何理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那些区别?
18、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工伤待遇?
19、那些情况下,职工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实践中如何操作才能避免与职工冲突?
20、职工与单位工伤待遇争议怎样处理?加班工资和奖金是否应发给工伤职工?
第四部分 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及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1、我国医疗保险的历史发展
2、我国医疗保险目前面临的问题。
3、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是如何分类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那些重要意义?
4、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如何理解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六统一”?
6、商业保险机构是否可以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7、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那些费用?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一般为多少?
8、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9、医保申报等过程中,企业如何防范职工信息隐私的泄露?
10、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是怎么回事?是否会影响职工工资?
11、退休人员也要缴纳医保费吗?原单位是否应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部分 互动答疑
二、主讲嘉宾简介:
邹 杨: 法学教授,法学博士,著名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关系专家,特聘教授,企业与政府法律顾问、资深律师、首席仲裁员。曾应邀为中国铁通集团公司、东风汽车集团公司、全军总装、东软公司、GE简百特公司、大显集团、中铁九局、十三局等近百家单位进行过人力资源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知识的培训或授课,有着丰富的法务经验和培训经验。
三、研讨形式:讲授法;讨论法;问答法;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等。
四、参会对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长、处长、科长等领导,社保主管、工伤主管、养老保险主管;培训主管及相关从业人员等。
五、学习费用:一类收费:3600元/人 二类收费含考证费:4600元/人
(费用包含:课程、讲义、两午餐、茶点、二类收费含考证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时间地点:
2018年01月25--27日---厦门 2018年04月26--28日---杭州
2018年05月10--12日---成都 2018年06月28--30日---青岛
2018年07月26--28日---大连 2018年08月23--25日---昆明
2018年09月27--29日---北京 2018年10月18--20日---厦门
2018年11月15--17日---上海 2018年12月27--29日---深圳
备注:第一天均为全天报到时间
证书颁发:经培训考试合格,由全国专业人才储备工作委员会颁发《社保管理师(高级)》 专业人才职业技能证书。需邮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2寸红底免冠彩照电子档(JPG格式,17-19K )。
联系方式: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传真:010-62885218 联 系 人:潘洪利 13051501222 电子邮箱:phL568@163.com 网 址:www.zqLpx.com |
网上在线报名